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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山东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关于公布山东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
作者:llwym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4-3 【字体:
各市建委(建设局)、房管局、财政局、地税局:
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《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》的通知要求,经省政府同意,我省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.0以上、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、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2倍以下。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,上浮比例不得超过20%。

  山东省建设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
         二○○五年五月三十日


主题词:住房 优惠政策 标准 通知
 抄报:建设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。
 山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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